代位繼承人需要承擔什么義務?

導讀:
代為繼承權和贍養義務分別屬于兩個法律關系,沒有關聯。民法典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四款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代位繼承并非必須付出贍養義務,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無力贍養的條件下,并且孫子女具有負擔能力的條件下,代為繼承人必須承擔贍養的義務。那么代位繼承人需要承擔什么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為繼承權和贍養義務分別屬于兩個法律關系,沒有關聯。民法典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四款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代位繼承并非必須付出贍養義務,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無力贍養的條件下,并且孫子女具有負擔能力的條件下,代為繼承人必須承擔贍養的義務。關于代位繼承人需要承擔什么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
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2】在外祖父,外祖母,祖母,祖父沒有遺囑的情況下,
孫子輩的父母去世的情況下,
孫子輩才可以代位繼承
外祖父,外祖母,祖母,祖父的遺產。
【4】孫子輩的父母去世后,或者無能力贍養祖父母,
孫子輩應該代替自己的父母對祖父母盡贍養義務。
【5】在上述情況下。
孫輩們不代位繼承祖父母引產可以,
孫輩們不贍養祖父母不行。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代為繼承權和贍養義務分別屬于兩個法律關系,沒有關聯。但是,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屬于自覺意識,一般代位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屬于爺孫關系,即使沒有代位繼承財產,晚輩子孫照顧好老人,也責無旁貸。
民法典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四款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代位繼承并非必須付出贍養義務,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無力贍養的條件下,并且孫子女具有負擔能力的條件下,代為繼承人必須承擔贍養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