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暴力內戰綿綿不休

導讀:
家庭暴力破壞家庭,影響社會穩定,已成為國際公害。■家庭暴力內戰綿綿不休家庭暴力是全球性問題。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胡康生今年3月指出,根據全國婦聯的調查,在2.7億中國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全國婦聯信訪表明,家庭暴力的手段越來越殘忍,令人發指。同時,家庭暴力近年來從隱蔽轉向公開,惡性案件也逐漸增多。近年來,法院系統審理的殺人、重傷等涉及家庭暴力的惡性案件有所上升,而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卻穩中有降。在目前的家庭暴力案件中,丈夫對妻子施暴占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至95%是女性。那么家事暴力內戰綿綿不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破壞家庭,影響社會穩定,已成為國際公害。■家庭暴力內戰綿綿不休家庭暴力是全球性問題。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胡康生今年3月指出,根據全國婦聯的調查,在2.7億中國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全國婦聯信訪表明,家庭暴力的手段越來越殘忍,令人發指。同時,家庭暴力近年來從隱蔽轉向公開,惡性案件也逐漸增多。近年來,法院系統審理的殺人、重傷等涉及家庭暴力的惡性案件有所上升,而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卻穩中有降。在目前的家庭暴力案件中,丈夫對妻子施暴占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至95%是女性。關于家事暴力內戰綿綿不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破壞家庭,影響社會穩定,已成為國際公害。許多年來,人們一直關注著這個既是家事、也是國事,又是天下事的問題,積極地尋覓著解決它的良策。
■家庭暴力內戰綿綿不休
家庭暴力是全球性問題。聯合國1990年的調查表明,家庭中虐待妻子的問題在世界各國都十分常見。2006年聯合國婦女大會通過的行動綱領將家庭暴力問題列為12個“重點關注問題”之一。
據悉,在美國,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有80%的已婚婦女遭丈夫施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個女人遭到丈夫的毆打。而在我國,每年約40萬個解體的家庭中,1/4是緣于家庭暴力。
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胡康生今年3月指出,根據全國婦聯的調查,在2.7億中國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和很多人的看法相反,家庭暴力并不限于文化程度低的夫妻,在文化程度高的家庭也有發生。據廣州市婦聯的問卷調查,施暴丈夫達高中和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7%,施暴者有大學生、博士,甚至還有大學教授。
全國婦聯信訪表明,家庭暴力的手段越來越殘忍,令人發指。如辱罵、毆打、煙頭燙、柴油燒、灌農藥,更有甚者甚至發展到潑硫酸及殘忍的傷害器官等等。同時,家庭暴力近年來從隱蔽轉向公開,惡性案件也逐漸增多。
2007年5月19日,陜西省漢中市西鄉縣高川鎮張王溝村青年曹紅平與其未婚妻呂龍翠因在山上采茶時發生口角,曹紅平一怒之下摳掉了呂龍翠的眼睛。同年9月份,涇陽縣涇干鎮建立村村民張百萬因反對妻子陳蓉支持一家企業,便用菜刀剁掉陳蓉左手3根手指,剁斷右手、右腳筋骨。今年3月13日,在重慶市楊家坪前進路,溫州人包必柱就因為一件小事把妻子砍了50刀。3月21日,安徽省利辛縣居民丁佩龍因看不慣妻子與別人開玩笑,將妻子脫得一絲不掛,吊在窗戶上用一米多長的竹棍一頓毒打,致妻子昏死。丁遂在妻子左腿注射了兩管汽油。丁妻因此失掉一條腿。在北京,某商廈的女職工楊某竟被丈夫捆綁住手腳,連續毆打15個小時致死。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所顧問、華東政法學院教授張賢鈺指出,家庭暴力引起的后果是嚴重而多方面的,尤其是當這種暴力因其發生在家庭中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處理時,很容易導致婚姻的破裂和家庭的離散。同時會使加害人有恃無恐以致變本加厲,并且,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的孩子通過耳濡目染,潛移默化,在他們成長后使用暴力的概率增加,是一般家庭中孩子的15倍。
■家遭暴力少人敢喊冤
與逐漸增多的家庭暴力不相稱的是,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虐待罪卻并不多,根據家庭暴力的后果,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條件分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三大類。近年來,法院系統審理的殺人、重傷等涉及家庭暴力的惡性案件有所上升,而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卻穩中有降。以虐待罪為例,1998年北京市法院審理的虐待罪案件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0.29%,1998、1999兩年北京市法院審理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都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0.01%。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嵇昆梅分析,“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思想使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隱蔽性。在目前的家庭暴力案件中,丈夫對妻子施暴占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至95%是女性。
專門為家庭暴力受害者開設的“家庭暴力傷害鑒定”也受冷落。記者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醫處了解到,2006年他們開設了這項服務,但至今為止,除了法醫處接到的當事人(家庭暴力受害者)起訴之后委托所做的傷害鑒定外,主動來該處做“家庭暴力傷害鑒定”的人寥寥無幾。
據介紹,做此類鑒定并不困難。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交20元檢查費,北京市高院法醫處就能對其損傷進行檢驗、記錄。一旦受害人需要到法院起訴,法醫室可以向法院提供可靠、有效的證據。
北京市高院法醫魯滌指出,很多婦女只有被打得沒辦法時,才會找到法院做傷情鑒定。家庭暴力案多發生在特定的地點———家里,不少受害人抱著“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一味隱忍,反而助長了這種行為:到北京市高院法醫處做傷害鑒定的婦女,輕傷以上的占了一大半,因家庭暴力受重傷或致殘的也不少。
專家指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去做“傷害鑒定”、不起訴還與一些陳舊觀念及與此對應的社會環境直接相關。在我國的傳統觀念中,打老婆、打孩子等家庭暴力被視為“家務事”,外人不好干涉,相關的俗語有“夫妻沒有隔夜仇”、“床頭打架床尾和”,很多家庭暴力正是打著這樣的幌子肆意橫行,而旁人在目睹這種暴力時,也多半是袖手旁觀,不會將它與“違法犯罪”聯系在一起。
■一方有難八方伸援手
家庭暴力已成為事關婦女、老人和兒童權益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繼2006年世婦會之后,各地將保護婦女權益提上了重要日程,并推出相應的舉措,通過多種途徑,幫助受害者,遏制家庭暴力迅猛增長的勢頭。
2006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全國首次推出家庭暴力傷害鑒定專項服務。2007年4月24日,青島市成立專門的家庭暴力致傷鑒定中心。今年4月,山東省也成立了專門的鑒定中心。這些鑒定部門在做傷痕鑒定的同時,提供法律援助,并開展親子鑒定等服務,消除家庭暴力的原因。
今年2月,全國首家反家庭暴力的專門機構反家庭暴力工作小組在北京成立了。這個小組旨在增強人們的防范意識,并使警察成為反家庭暴力的主角,加強國內反家庭暴力的法制建設和社會服務,形成由醫療、鑒定、律師、婦聯等機構組成的“反家庭暴力網絡”,以從根本上控制家庭暴力,推動全社會反家庭暴力行動。
專家認為,這些都是我國轉型期解決社會問題比較有效的辦法,對制止家庭暴力會起一定作用,提供一些經驗,并將為今后進一步建立預防、制止家庭暴力的網絡打下基礎。
■反暴維權專家呼吁立法
目前,我國家庭暴力較普遍,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幾乎都為女性。由于人們一直存在“丈夫打妻子天經地義”、“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意識,加之我國尚無《反家庭暴力法》,現有法律也未對家庭暴力的范圍予以界定,因此大部分受害者在長期忍受家庭暴力的摧殘,只有極少數被折磨得無法忍受的人才去尋求幫助,然而這些人實際中也要面臨難題。
據政法機關人員反映,在實踐中,根據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家庭成員之間的輕微與輕傷害案件及虐待案件均有“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即只有在被害人控告加害人并要求對加害人進行處罰的時候,司法機關才能對加害人給予處罰。而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者往往希望維持家庭,因而不愿讓對方受到處罰,這是司法實踐中國家司法機關及婦女維權組織面臨的難題之一。
廣東省法律界人士認為,家庭暴力立法滯后也是一個難題。雖然《憲法》、《婚姻法》、《刑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對家庭暴力都有禁止性規定,但由于各種原因,存在立法分散、原則性強、具體可操作性差的缺陷,對家庭暴力無明確的規定和制裁的條款,如丈夫對妻子施暴造成身體損害,按《民法》,妻子可獲經濟賠償,但若由夫妻共同財產賠償;將使執行變得沒有實際意義。北京知名律師、《家庭暴力白皮書》的作者皮小明指出,要加強現行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以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虐待罪的構成,丈夫對妻子施暴屢教不改者,應認定虐待罪,將家庭暴力作為離婚的一個理由,判決離婚時,施暴者應承擔過錯責任,少分財產或其他利益。
全國婦聯建議在《新婚姻法》中明確規定: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并確定責任人及其義務:“實施家庭暴力,情節惡劣,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刑法進行處罰;實施家庭暴力,情節嚴重,致使被害人輕傷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或民事賠償;實施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不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定為治安案件,由治安機關給以法定的治安處罰。”
目前,各部門、專家對禁止家庭暴力沒有分歧,但對家庭暴力的界定以及家庭暴力和虐待之間的區別尚有不同意見,如“妻子不同意之時強迫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家庭暴力等。
有關人士指出,從一些婦女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案例來看,真正達到《刑法》規定的輕傷和重傷程度,夠得上犯罪的暴力案件不太多。《刑法》規定構成傷害罪的必須是達到輕傷、重傷或致死的程度。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條例》第2條規定,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的損傷。按照這些界定,有很多遭受丈夫毆打、虐待,但未達到規定的輕傷、重傷程度的婦女,雖有醫院的驗傷證明,但告到法院后也往往不被受理,或不好受理。立法時怎么認定受到家庭暴力傷害婦女傷殘程度,怎么對施暴者進行制裁,如何進行詳細分類,出臺可行的條例,都將是要解決的難題。
■懲罰暴力“國法”+“家法”
一個時期以來,專家們都在呼吁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可至今尚未出臺。而《婚姻家庭法》也醞釀了很多年,只是在最近才敲定了修正案草案。在此之前,各地已結合自己的實際,在立法反家庭暴力方面,邁出了最初的步伐。
2006年1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出臺了《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定》,這是我國第一個地方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規定。今年2月,遼寧省有關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規定》,此后湖南省、四川省、沈陽市均通過了類似的規定,對家庭暴力的預防和打擊提供了可操作的規定。中國“反對家庭暴力工作小組“組長王行娟介紹,我國現在已有3省11市出臺了此類規定。各地出臺的這些法規,把過去比較零散的法律條文加以集中,并細則化、具體化,操作性增強,這樣更能保護婦女、兒童、老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專家認為,雖然這些只是一些初步的做法,涵蓋面有限,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但這不僅對地方性反家庭暴力起推動作用,也為今后全國性的反家庭暴力立法提供可借鑒的經驗。
10月23日,我國重新修訂的《婚姻法》草案出臺,并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這部經多年醞釀的草案里,第一次將家庭暴力納入調整范圍。草案總則中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為虐待家庭成員”。隨著這部法律的修改進入最高立法機關的審議程序,對家庭暴力的明確懲罰已為時不遠。這必將在全國范圍內有力地推動家庭暴力行為的制止與制裁。
盡管如此,制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呼聲仍日益高漲。有關人士認為,家庭暴力的行為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都十分普遍,因為有家庭這層溫情的輕紗包裹,家庭暴力引發的犯罪從根本上未得到遏制,而對家庭暴力認識存在的誤區、有關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不配套不完善等,都導致了行為人極易逃脫法律制裁。
專家指出,我國尚無一部專門的法律來規范家庭暴力,而國外44個國家和地區對家庭暴力都有明確的法律處罰條例,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家都有反對家庭暴力的立法,我國也要盡快制定出針對家庭暴力的法律條文,使制裁施暴者、保護受害者有法可依。在今后幾年的立法計劃中,應將反家庭暴力法的討論、制定與出臺納入其中,作為政府已提上日程的諸多立法項目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或先出臺有關條例,使有法可依在反對、制裁家庭暴力的過程中成為現實。
專家說,希望以《反家庭暴力法》的“國法”為統領,各地的相關規定為補充,以“國法”和“家法”制止家庭暴力的格局快點形成。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而傷害、殺人等罪案在家庭內發生,毀滅了一個甚至多個家庭,增添了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講,“家庭暴力”絕不是簡單的“家務事”。
家庭暴力作為家庭問題,根本的解決辦法是預防,從而避免,這除了在法律法規上完善外,還需要全社會的努力。專家認為,政府應進一步加強對此問題的關注與認識,承擔起保護受到家庭暴力威脅和傷害婦女的責任,基層政府的工作人員也要轉變觀念。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一方面宣傳男女平等,介紹夫妻相處的藝術,另一方面要對家庭暴力的一些問題、典型案例加強報道。政府部門、民間組織要聯合行動,構建反家庭暴力的網絡。
完美的家庭是愛情的安樂窩、成功的搖籃和動力源泉。可家庭暴力已成為殘缺家庭的最大禍害。面對家庭暴力趨于上升的態勢,面對媒體時常披露的血淋淋、冷冰冰的個案,每一個向往家庭幸福的人都無權漠然視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