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條件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導讀: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三、婚約取消,彩禮是否需要返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而陪嫁物品顯然超過了女方的日常所需,是為結婚這個目的所采購,婚約取消,女方亦有損耗,因此動員男方適當分擔,減少損失。那么哪些條件不予返還結婚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三、婚約取消,彩禮是否需要返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而陪嫁物品顯然超過了女方的日常所需,是為結婚這個目的所采購,婚約取消,女方亦有損耗,因此動員男方適當分擔,減少損失。關于哪些條件不予返還結婚彩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三)項所規定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持。又有為三種情況: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
二、結婚彩禮錢是多少?法律有規定嗎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例如在彩禮網上用戶只要知道朋友的手機號或郵箱,就可以很簡單為朋友送上幾注彩票和一段圖文并茂的祝福,不僅關心、維系了朋友,同時也傳遞著希望朋友發財等美好寓意。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婚約取消,彩禮是否需要返還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按照規定,未登記結婚的,彩禮應予返還。雖然訴訟時,女方述稱彩禮已經轉化成結婚用品,但從普通離婚糾紛的處理來看,女方陪嫁一般是作為其婚前財產處理的,因此彩禮與陪嫁物品應互返。而陪嫁物品顯然超過了女方的日常所需,是為結婚這個目的所采購,婚約取消,女方亦有損耗,因此動員男方適當分擔,減少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