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包括哪些

導讀: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包括以下方面:(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三)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那么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包括以下方面:(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三)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關于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