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證怎么補領

導讀:
婚姻登記機關為涉外婚姻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那么涉外結婚證怎么補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登記不僅是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也是保障夫妻雙方合法權益的體現。補發A、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B、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收費標準:結婚證工本費9元/對;其他費用另計。那么涉外結婚證怎么補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登記機關為涉外婚姻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那么涉外結婚證怎么補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登記不僅是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也是保障夫妻雙方合法權益的體現。補發A、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B、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收費標準:結婚證工本費9元/對;其他費用另計。關于涉外結婚證怎么補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婚姻怎么補領結婚證呢?婚姻登記機關為涉外婚姻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發證程序進行。那么涉外結婚證怎么補領?
要想成為夫妻一定要登記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由此可見,要想成為夫妻一定要登記。登記不僅是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也是保障夫妻雙方合法權益的體現。
涉外結婚證怎么補領?
(1)初審
初審是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初步審查,詢問一些基本事實。
(2)受理
A、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因《聲明書》需在婚姻登記員面前本人親自簽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領。
B、婚姻登記員監督并簽名。
(3)審查
A、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B、詢問相關情況;
C、查證結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4)補發
A、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B、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具備補發結婚證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為當事人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5)時間和費用
辦理時間:一個月內辦理完畢或即時辦理(符合補發條件的,也有當場補發結婚證)。
收費標準:結婚證工本費9元/對;其他費用另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