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領婚姻證條件與程序

導讀:
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的條件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2當事人曾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在仍然維持該狀況(需提供婚姻檔案證明婚姻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3當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居民身份證或常住戶口簿丟失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聲明書。那么補領婚姻證條件與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的條件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2當事人曾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在仍然維持該狀況(需提供婚姻檔案證明婚姻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3當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居民身份證或常住戶口簿丟失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聲明書。關于補領婚姻證條件與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的可以申請補領。
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曾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在仍然維持該狀況(需提供婚姻檔案證明婚姻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
3當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居民身份證或常住戶口簿丟失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聲明書。
登記程序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