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須知

導讀: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包括以下方面:(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那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須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包括以下方面:(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關于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須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包括以下方面:(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