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婚檢是否進行結婚登記

導讀: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男女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后,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當要求結婚的一方或雙方存在上述情況時,婚姻登記機關不予進行結婚登記。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徹底治愈者不能結婚,以免危及配偶。5、遺傳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結婚。那么不做婚檢是否進行結婚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男女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后,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當要求結婚的一方或雙方存在上述情況時,婚姻登記機關不予進行結婚登記。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徹底治愈者不能結婚,以免危及配偶。5、遺傳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結婚。關于不做婚檢是否進行結婚登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不做婚檢能否進行結婚登記
現在男女雙方結婚是不用進行婚前檢查的,婚前檢查由男女雙方自愿選擇,但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建議最好進行婚檢。婚前檢查有利于雙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過婚前全面的體檢,可以發現一些異常情況和疾病,從而達到及早診斷、積極矯治的目的,如在體檢中發現有對結婚或生育會產生暫時或永久影響的疾病,可在醫生指導下作出對雙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決定和安排。醫生可對某些遺傳缺陷作出明確診斷,并根據其傳遞規律,幫助結婚雙方制定婚育決策,以減少或避免不適當的婚配和遺傳病兒的出生。
二、結婚的必須具備條件有哪些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表現。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而不是一廂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經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雙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強同意。
2、達到法定婚齡。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后,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
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三、禁止結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結婚雙方是直系血親或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結婚的一方或雙方患麻風病且在進行結婚登記時尚未治愈;一方或雙方在登記時患有其它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當要求結婚的一方或雙方存在上述情況時,婚姻登記機關不予進行結婚登記。
總結起來可以歸納為如下一些情況不能結婚:
一般來說,以下幾種人不能結婚或暫時不宜結婚的:
1、未經治愈麻風病人禁止結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徹底治愈者不能結婚,以免危及配偶。
3、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結婚,如患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癥、肌緊張病、克訂病、視網膜母細胞瘤、遺傳性運動失調癥等的遺者。
4、遺傳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結婚。如患精神分裂癥、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癲癇病未治愈者等。
5、遺傳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結婚。如患有生殖器官畸形、嚴重的性功能障礙等,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結婚。
6、各種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謝性疾病或大腦炎后遺癥等。
7、如患有某些急性傳染病、血液病以及嚴重的心、肝、腎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減輕前(包括剛剛穩定者),暫時不宜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