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否適用緩刑

導讀:
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從發條分析是前罪已經“執行完畢或赦免后”的犯罪是已經“實際”執行完畢。第六十七條相關規定是: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那么累犯是否適用緩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網友提問:
累犯可以緩刑嗎?
為您解答:
所謂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累犯不適用緩刑制度:
被判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適用累犯的規定,因為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在再犯應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從重處罰,但過失犯罪除外。
從發條分析是前罪已經“執行完畢或赦免后”的犯罪是已經“實際”執行完畢。
第六十七條相關規定是: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從法條分析“不再執行”就是沒有執行過,既沒有“實際”執行。所以被判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適用累犯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