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資罪入刑標準

導讀:
五其他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那么抽逃出資罪入刑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抽逃出資罪入刑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并占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并占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東、債權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
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3.兩年內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五其他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1、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