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認定騙婚行為的?

導讀: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從刑法條文本身的規定看沒有將婚姻關系規定為詐騙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條件。也就是說作為婚姻關系中的雙方當事人并非排除在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之外。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后行為人將財物用于個人揮霍。那么法律是如何認定騙婚行為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法律如何認定騙婚
我國沒有騙婚罪只有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從刑法條文本身的規定看沒有將婚姻關系規定為詐騙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條件。也就是說作為婚姻關系中的雙方當事人并非排除在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之外。我國刑法對犯罪主體的規定包含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及特殊主體身份比如職務犯罪中的犯罪主體規定等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什么是騙婚如何認定怎么判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那么如何準確把握處理以婚姻騙財的案件區別不道德婚姻還是詐騙犯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識和判斷
1、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2、在客觀行為上采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后行為人將財物用于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3、從騙取的財產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系的其他人的財產并非屬于婚姻關系成立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4、案發后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騙婚的防范措施
婚姻詐騙的確是個可怕的陷阱尤其是處在急于想結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對象階段的青年男女要引起注意并加強防范
1、不要輕信各種報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廣告如果認識了想與成婚的異性要對其真實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辨別對方身份證的真假必要時可請公安機關幫忙。對于初次認識的異性一定要審查其身份證。
2、在結婚登記前最好不要有經濟往來特別是大筆的經濟往來如大額的借款等等。
3、提高警惕加強防范。對剛接觸、不太了解的人要多留個心眼保持警惕注意鑒別對方的許諾和自我介紹。騙子在行騙過程中還是有很多漏洞和破綻的只要稍作留心并通過調查就能從中發現問題。
4、如若被騙要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并把材料以書面形式交至地方公安局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