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武裝部隊印章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導讀:
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變造武裝部隊印章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變造武裝部隊印章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變造武裝部隊印章罪的犯罪構成如下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裝部隊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武裝部隊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它們的正常管理活動損害他們的名譽從而危害國防利益。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公文、證件、印章且僅限于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和印章。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變造是指對原來有效的公文證件印章用涂改、擦消、填充內容等手段非法改換其真實的行為。比如在有效的介紹信上模仿原來的筆跡增添內容等。涂改證件的有效日期改動公文的簽發日期或單位改變證件持有人的姓名、身份等等。所謂買賣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將軍用公文、印章、證件出讓給他人的行為。買賣的對象即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實的也可以是偽造或變造的既可以是自己依法占有或擁有的也可以是從他人那里盜竊、詐騙、搶奪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的。不論其來自何處亦不論其是否真假只要買賣的屬于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即可構成本罪。
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七十五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與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區別是什么
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兩罪的犯罪主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相同或者近似其主要區別在于一是犯罪客體不同前者的侵犯的直接客體是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管理秩序。二是犯罪對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對象是部隊的公文、證件、印章后者的犯罪對象則是國家機關軍事機關除外的公文、證件、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