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民族仇恨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導讀: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權利也就是這個意義上的平等權利。加重處罰事由犯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那么煽動民族仇恨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煽動民族仇恨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為目的。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民族平等。我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國憲法第4條規定“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民族平等是憲法平等原則在民族政策方面的體現有兩個層次上的含義
1是各民族權利平等即各個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這是較淺層次上的民族平等
2是各民族間事實上的平等即各個民族在經濟、文化等發展水平上的一致這是深層次的民族平等。現階段我們說各個民族平等即是第一層次上的具體指各個民族在我國都是祖國統一大家庭中的一員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公民享有的具他合法權益。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權利也就是這個意義上的平等權利。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煽動是指以語言、文字等形式公然宣傳。所謂民族仇恨是指基于種族、膚色、世俗的原因而產生的強烈憎恨。所謂民族歧視是指基于種族、膚色、世俗的理由而對人們進行區別、排斥、限制意圖損害其他民族平等地位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二、煽動民族仇恨罪的量刑處罰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處罰事由犯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長期進行煽動的煽動手段特別惡劣的引起民族糾紛、沖突甚至民族地區騷亂后果特別嚴重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