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強迫交易罪中止標準

導讀:
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如果沒有這種交易存在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立即劫取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是搶劫行為而不構成強迫交易罪。
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如果沒有這種交易存在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立即劫取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是搶劫行為而不構成強迫交易罪。關于最新強迫交易罪中止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強迫交易罪的犯罪中止認定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于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二、強迫交易罪的認定
一與一般違法的認定
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并不鮮見因此本法為了不至于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后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于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
二交易中認定
本罪必須發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交易事實存在雖然這種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強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沒有這種交易存在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立即劫取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是搶劫行為而不構成強迫交易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