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考試作弊罪中止標準怎么確定

導讀:
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關于組織考試作弊罪中止標準怎么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組織考試作弊罪中止標準
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組織考試作弊罪的中止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于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二、組織作弊罪的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