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例外的情況有哪些

導讀:
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5、二人以上同時實施犯罪但故意內容不同不構成共同犯罪。6、超出共同故意范圍之外的實行過限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5、二人以上同時實施犯罪但故意內容不同不構成共同犯罪。6、超出共同故意范圍之外的實行過限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關于共同犯罪例外的情況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
依照我國刑法第25條第1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二、共同犯罪例外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上述對共同犯罪構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二人以上的共同過失行為造成一個危害結果的不構成共同犯罪。應分別定罪處罰。如醫生甲馬馬虎虎將病人的處方開錯開了兩種不能匹配使用的注射針劑藥劑師乙也不按規定認真審查處方將針劑交給注射護士丙護士丙也不認真審查就為病人注射了該兩種針劑結果導致該病人嚴重殘疾。在該案中造成致使病人嚴重殘疾之醫療事故是醫生甲、藥劑師乙、護士丙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共同作用的結果但作為過失犯罪不存在共同犯罪問題。應對三人分別以醫療事故罪定罪處罰。
2、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害行為造成某種危害結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過失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是某公寓的管理員盜竊犯罪分子乙找到甲說自己來找其親戚該樓住戶丙但丙碰巧不在且一時回不來此前告訴他讓他找公寓管理員甲給開一下門。在乙的甜言蜜語哄騙下甲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給乙打開了丙的宿舍門結果導致丙價值2萬元的現金等財物被乙偷走。該案中甲過失地幫助乙實施盜竊犯罪二者不構成共同犯罪。
3、無罪過幫助他人實施故意犯罪的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找到司機乙讓乙其幫他拉一車貨在將車開到一個倉庫邊后甲請乙去吃飯讓幾個人往車上裝貨乙問裝的什么貨甲欺騙乙說是做了一筆生意現在來提貨。乙信以為真幫甲把貨物拉到指定地點。其實甲是在該倉庫盜竊貨物。該案中甲實施了盜竊犯罪行為乙雖然客觀上對甲的盜竊犯罪起到了幫助作用但是其主觀上沒有罪過因而不能構成犯罪也就談不上與甲構成共犯的問題。
4、二人以上同時或者先后近乎同時針對同一個目標實施同一犯罪但主觀上缺乏共同實施犯罪的意思聯絡的屬于同時犯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趁門衛離開之際從某公司的倉庫大門進入盜竊財物正好乙也從倉庫的窗戶爬入盜竊甲從天窗爬出逃走乙仍從窗戶爬出逃走二人對對方的盜竊互不知情。
5、二人以上同時實施犯罪但故意內容不同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和乙決定共同毆打丙乙先上去用樹枝擊抽打丙的腿部致其輕傷然后離去接著甲卻以殺害丙為目的上去用木棒擊打丙的頭部導致乙死亡。在該案中甲以殺害丙為犯罪故意內容而乙卻以傷害丙為犯罪故意內容二者的犯罪故意內容不同不同構成共同犯罪應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論處。
6、超出共同故意范圍之外的實行過限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如甲和乙共同盜竊但在此之外甲還單獨實施了放火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