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怎樣劃分

導讀:
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簡稱事中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著手實行犯罪之時或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為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
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簡稱事中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著手實行犯罪之時或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為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關于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怎樣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怎樣劃分
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些犯罪便以事前是否具有通謀作為該罪的共同犯罪與他罪的單獨犯罪的區分標準比如依據刑法第310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事前有通謀的構成共同犯罪否則構成窩藏、包庇罪。
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簡稱事中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著手實行犯罪之時或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如甲對乙實施搶劫已奮起抗爭恰甲之友丙經過。甲請丙幫忙時共同搶得乙身上錢物若干。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為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如何認定
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經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實行犯罪進行了策劃和商議的就是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通謀一般是指二人以上為了實行特定的犯罪以將各自的意思付諸實現為內容而進行謀議。由于共犯人在著手實行靜蝴巳罪的性質、目標、方法、時間、地點等進行了策劃故其犯罪易于得逞危害程度嚴重。
在剛著手或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則是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認定時應特別注意與同時犯的區別。
如果在剛著手時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實施犯罪行為則各共犯人均應對共同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承擔責任。
三、事前通謀共同犯罪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是兩人以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一般是指自然人也可以指單位。
2客觀方面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即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動都是指向同一目標彼此聯系互相配合結成個有機的犯罪整體共同造成犯罪結果。
3主觀方面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就是各共同犯罪人通過意思聯絡知道自己與他人配合共同實施犯罪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