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誰來承擔

導讀: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根據有無過失確定責任(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雙方都有過失,依照第七十六條適當減輕責任的,機動車一方在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的賠償責任之上,再增加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2)機動車一方無過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的過失造成自己損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賠償責任的,應當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根據受害人一方的過失程度,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帶駕駛員的出租機動車,因駕駛員的過失導致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無論是造成自己損害還是他人損害,機動車所有人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駕駛人有過失,機動車使用人在指示上也有過失的,雙方承擔連帶責任。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誰來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機動車交通事故的責任人
(1)受雇人駕駛機動車造成他人損害的,雇用人承擔替代責任。雇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之后,可以向有過錯的受雇人追償。
(2)機動車在送交修理、委托保管或者出質期間,承修人、保管人或者質權人擅自駕駛該車輛造成他人損害的,承修人、保管人或者質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承租人使用租賃的機動車在運行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承租人承擔侵權責任。
(4)分期付款買賣的機動車由買方占有后,在運行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買方承擔侵權責任。
2、掛靠機動車的損害賠償
根據我國司法解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機動車掛靠經營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應當根據下列不同情形,由不同的主體承擔責任:(一)個人機動車無償掛靠企業,被掛靠企業既不享有運行利益,又不進行運行支配的,由個人承擔賠償責任;被掛靠單位明知或者應知掛靠經營者不具有相應資質而提供掛靠的,被掛靠企業應當與機動車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二)被掛靠單位收取管理費的個人機動車,被掛靠單位疏于管理致使掛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掛靠單位明知掛靠機動車的所有人不具有相應資質而接受掛靠,掛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被掛靠企業與機動車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根據有無過失確定責任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雙方都有過失,依照第七十六條適當減輕責任的,機動車一方在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的賠償責任之上,再增加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無過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的過失造成自己損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賠償責任的,應當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根據受害人一方的過失程度,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3)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受害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損害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擴張解釋為受害人故意引起損害的,既包括對機動車造成損害,也包括對受害人本身造成損害,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這為社會上某些被碰瓷的機動車主維護自己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4、帶駕駛員租賃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出租機動車,為光車出租。
帶駕駛員的出租機動車,因駕駛員的過失導致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無論是造成自己損害還是他人損害,機動車所有人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機動車使用人的指示過失,造成機動車駕駛人損害或他人損害的,使用人承擔定作人指示過失責任,予以賠償。機動車駕駛人有過失,機動車使用人在指示上也有過失的,雙方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