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舉證責任分配是怎樣的

導讀:
在交通事故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只存在于機動車輛和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機動車一方負舉證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不能夠證明非機動車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過失,則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在交通事故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只存在于機動車輛和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機動車一方負舉證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不能夠證明非機動車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過失,則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指基于法律規定,將通常情形下本應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交通事故舉證責任分配1、一般原則:“誰主張,誰舉證”,交通事故舉證責任分配1、一般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下,并不是說所有的舉證責任都歸于一方當事人,而是因為很多舉證由原告舉證不好舉證,那么就倒置舉證責任。
交通事故舉證責任分配1、一般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在交通事故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只存在于機動車輛和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機動車一方負舉證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不能夠證明非機動車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過失,則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下,并不是說所有的舉證責任都歸于一方當事人,而是因為很多舉證由原告舉證不好舉證,那么就倒置舉證責任。關于交通事故舉證責任分配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舉證責任分配
1、一般原則:“誰主張,誰舉證”。
即交通事故當事人有一方提出某項主張,那么誰提出的就由誰來提供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如果沒有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所提出的主張,那么他自己就應該承擔因為沒能證明自己主張的不利后果。
舉個例子:如甲為受害方,他向法院說明自己住院期間花費了10000元,可是他沒有醫院開具的相關發票來證明,可是對方卻有證據證明甲只花了5000元的醫藥費。在此案中,可能甲真的花了10000元的醫藥費,可是就是因為自己沒能提供證據證明,導致法院就可能認定他只花了5000元的醫藥費。
2、特殊規則:舉證責任倒置。
指基于法律規定,將通常情形下本應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
在交通事故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只存在于機動車輛和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機動車一方負舉證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不能夠證明非機動車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過失,則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下,并不是說所有的舉證責任都歸于一方當事人,而是因為很多舉證由原告舉證不好舉證,那么就倒置舉證責任。對于其他需要舉證的,還是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