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六大誤解要警惕

導讀:
離婚六大誤解當事人片面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法律規定只看到了“分居滿二年”卻忽略了“因感情不和”的前置案件因此陷入訴訟誤區,離婚六大誤解當事人片面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法律規定只看到了“分居滿二年”卻忽略了“因感情不和”的前置案件因此陷入訴訟誤區,當事人存在以上“六類誤解”的原因主要是當事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對法律規定一知半解所造成的也反映了普法宣傳的力度還不夠鑒于此筆者提出三點針對性建議加強普法宣傳要在全社會范圍內普及婚姻家庭法律知識提高普通民眾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觀念加強訴訟引導要在立案和審判環節強化法律釋明工作告知訴訟程序訴訟風險和當事人舉證須知等內容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發揮司法裁判的引導和規范作用注重辯法析理公開裁判結果引導社會公眾形成共識提升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離婚六大誤解當事人片面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法律規定只看到了“分居滿二年”卻忽略了“因感情不和”的前置案件因此陷入訴訟誤區。誤解四“只要不同意離婚對方就應賠償”離婚訴訟中一方當事人往往以不同意離婚向對方當事人施加壓力謀取向對方當事人索賠曲解了離婚訴訟賠償的法定范圍和條件。誤解五“只要判決離婚就應分割財產”部分當事人對法律規定的“共同財產”存在模糊認識認為只要是雙方共同使用的財產就是共同財產混淆了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法律界定。關于離婚六大誤解要警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六大誤解
當事人片面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法律規定只看到了“分居滿二年”卻忽略了“因感情不和”的前置案件因此陷入訴訟誤區。
誤解二“只要是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就應該判決離婚”
法律規定了夫妻感情破裂并準予離婚的條件但并沒有將離婚訴訟的次數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條件因此說離婚次數并非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依據。
誤解三“只要法院受理了離婚訴訟就應當主動依職權進行調查取證”
在離婚訴訟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往往片面認為法院會深入到家中進行調查不積極收集相關證據庭審中也往往以“不信法院去調查”進行抗辯誤認為法院在離婚訴訟中可以包攬一切混淆了當事人舉證與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界限和范圍。
誤解四“只要不同意離婚對方就應賠償”
離婚訴訟中一方當事人往往以不同意離婚向對方當事人施加壓力謀取向對方當事人索賠曲解了離婚訴訟賠償的法定范圍和條件。
誤解五“只要判決離婚就應分割財產”
部分當事人對法律規定的“共同財產”存在模糊認識認為只要是雙方共同使用的財產就是共同財產混淆了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法律界定。
誤解六“只要被告不到庭法院就應該判決離婚”
受“打工潮”的影響部分離婚訴訟的被告人在外打工法院在無法查明被告人下落的情況下往往以公告形式送達不得不缺席開庭審理和缺席判決原告人容易產生“被告不到庭會對自己有利”的想法認為自己的主張會得到支持同樣曲解了感情破裂這一離婚條件。
當事人存在以上“六類誤解”的原因主要是當事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對法律規定一知半解所造成的也反映了普法宣傳的力度還不夠鑒于此筆者提出三點針對性建議加強普法宣傳要在全社會范圍內普及婚姻家庭法律知識提高普通民眾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觀念加強訴訟引導要在立案和審判環節強化法律釋明工作告知訴訟程序訴訟風險和當事人舉證須知等內容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發揮司法裁判的引導和規范作用注重辯法析理公開裁判結果引導社會公眾形成共識提升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