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老公舉債,妻子需承擔還款責任嗎

導讀:
(二)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負的債務歸個人承擔,(二)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負的債務歸個人承擔,(十一)夫妻雙方約定應由個人清償的債務,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的所有可以進行約定同樣對債務的負擔也可以進行約定,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的所有可以進行約定同樣對債務的負擔也可以進行約定,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如果是丈夫的個人債務妻子無需承擔還款責任。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償還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二)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負的債務歸個人承擔。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的所有可以進行約定同樣對債務的負擔也可以進行約定。但是這種約定不得以逃避債務為目的。關于婚內老公舉債,妻子需承擔還款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妻子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丈夫的個人債務妻子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償還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的規定下列情況應確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一)婚后沒有約定的婚前個人債務。
(二)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負的債務歸個人承擔。
(三)婚后夫妻一方經營自己個人財產其收入歸個人所有在經營中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擅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五)管理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所負的債務。
(六)夫妻一方因繼承接受贈與或分家析產所得財產歸一方所有的由此而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個人債務。
(七)夫妻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債務。
(八)夫妻一方擅自為他人擔保所產生的債務。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九)未經夫妻另一方同意為滿足個人生活需要所負債務其主要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權范圍之內支出所產生的債務。
(十)夫妻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
(十一)夫妻雙方約定應由個人清償的債務。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的所有可以進行約定同樣對債務的負擔也可以進行約定。但是這種約定不得以逃避債務為目的。
(十二)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為夫妻一方個人借款的債務。
(十三)夫妻一方因個人實施違法行為所負債務。如賭博吸毒等負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