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侵權之訴”應當如何處理

導讀:
故而朱某婚前患有性病屬于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范疇而且婚后一直沒有治愈應當屬于無效婚姻的范疇應當由法院依法審查后宣告無效朱某和李某之間則按照同居關系處理,故而朱某婚前患有性病屬于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范疇而且婚后一直沒有治愈應當屬于無效婚姻的范疇應當由法院依法審查后宣告無效朱某和李某之間則按照同居關系處理,本案的侵權之訴則應當由法院宣告婚姻無效后依法審查合并審理或者先由法院依法對婚姻進行審查如果判決支持則原告依法提出侵權賠償之訴。
從本案來看朱某隱瞞了婚前感染性病的事實并對李某的感染持放任態度主觀上是故意直接導致了李某感染性病侵犯了李某的人身合法權益構成了對李某的侵權。故而朱某婚前患有性病屬于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范疇而且婚后一直沒有治愈應當屬于無效婚姻的范疇應當由法院依法審查后宣告無效朱某和李某之間則按照同居關系處理。因此朱某的侵權行為并不屬于婚內侵權而應當按照一般侵權之訴處理。本案的侵權之訴則應當由法院宣告婚姻無效后依法審查合并審理或者先由法院依法對婚姻進行審查如果判決支持則原告依法提出侵權賠償之訴。關于“婚內侵權之訴”應當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被告朱某是否構成對原告李某的侵權?
根據民法的一般理論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它一般具有以下四個構成要件(1)故意過失的存在(2)違法性的存在(3)損害的發生(4)損害與違法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從本案來看朱某隱瞞了婚前感染性病的事實并對李某的感染持放任態度主觀上是故意直接導致了李某感染性病侵犯了李某的人身合法權益構成了對李某的侵權。
二朱某的行為是否屬于婚內侵權?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無效第十二條的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至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權利義務。故而朱某婚前患有性病屬于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范疇而且婚后一直沒有治愈應當屬于無效婚姻的范疇應當由法院依法審查后宣告無效朱某和李某之間則按照同居關系處理。因此朱某的侵權行為并不屬于婚內侵權而應當按照一般侵權之訴處理。
三法院如何處理李某的訴求?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李某是可以提出侵權賠償的且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這個前提是法院首先宣告該婚姻為無效婚姻。根據中國法制出版社劉平主編的人民法庭常見案件審理指南的意見“婚前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婚姻期間久治不愈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法院應當首先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建議其變更訴訟請求即申請宣告該婚姻無效。如果當事人不同意變更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宣告該婚姻無效的判決。”本案的侵權之訴則應當由法院宣告婚姻無效后依法審查合并審理或者先由法院依法對婚姻進行審查如果判決支持則原告依法提出侵權賠償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