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精神病人生活費應該誰承擔

導讀:
第二種觀點認為陳某應當對王某承擔經濟幫助義務王某在離婚時已經患有精神抑郁癥離婚后又患上精神分裂癥屬于生活困難陳某應當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第二種觀點認為陳某應當對王某承擔經濟幫助義務王某在離婚時已經患有精神抑郁癥離婚后又患上精神分裂癥屬于生活困難陳某應當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第三種觀點認為王某的生活費用應當由王某的父母承擔陳某不負扶養義務和幫助義務,第三種觀點認為王某的生活費用應當由王某的父母承擔陳某不負扶養義務和幫助義務。
離婚后王某承受不了婚姻破裂的打擊患上精神分裂癥。第二種觀點認為陳某應當對王某承擔經濟幫助義務王某在離婚時已經患有精神抑郁癥離婚后又患上精神分裂癥屬于生活困難陳某應當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第三種觀點認為王某的生活費用應當由王某的父母承擔陳某不負扶養義務和幫助義務。三由于我國法律尚未建立離婚后一方對生活困難一方的救助型扶養制度陳某無須承擔王某的生活費用。而王某生活費用應當由王某的父母承擔。但是現在王某已與陳某解除婚姻關系且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王某父母應當承擔王某的撫養責任。關于離婚后精神病人生活費應該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某因在與陳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患上精神抑郁癥后因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離婚后王某承受不了婚姻破裂的打擊患上精神分裂癥。現王某父母以陳某為被告起訴至法院要求陳某承擔王某的生活費用。
分歧
對該案中陳某是否要承擔王某的生活費用有三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陳某應當對王某承擔扶養義務王某與陳某離婚時王某已患上精神抑郁癥存在夫妻一方應當扶養另一方的法定情形陳某扶養義務應當繼續延續直到該法定情形消失為止。因此陳某應承擔王某生活費用。
第二種觀點認為陳某應當對王某承擔經濟幫助義務王某在離婚時已經患有精神抑郁癥離婚后又患上精神分裂癥屬于生活困難陳某應當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第三種觀點認為王某的生活費用應當由王某的父母承擔陳某不負扶養義務和幫助義務。
評析
一我國婚姻法第20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可見扶養義務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首先撫養義務必須存在于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其次受扶養方要存在疾病等需要扶養的情形。王某雖然符合患有疾病生活困難的條件但是此時王某與陳某之間的婚姻關系已經結束要求陳某承擔扶養義務的觀點沒有法律依據。
二我國婚姻法第42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根據上述規定一方生活困難可以向另一方尋求經濟幫助是在“離婚時”如果離婚后另一方再以生活困難為由要求經濟幫助的則不能適用該條法律。王某在與陳某協議離婚時沒有向陳某請求經濟幫助離婚后才患上精神分裂癥。
三由于我國法律尚未建立離婚后一方對生活困難一方的救助型扶養制度陳某無須承擔王某的生活費用。而王某生活費用應當由王某的父母承擔。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王某與其父母的子女關系不因王某結婚而中斷該關系是基于血緣而持久存在的法律關系。王某父母對王某的撫養義務只是因王某獲得獨立生活能力和結婚而中斷。但是現在王某已與陳某解除婚姻關系且喪失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王某父母應當承擔王某的撫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