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和母親離婚了,現如今和一個女人在一起,我未成年。他們并沒有領結婚證,同居在我家房子里。房子在還房貸由我父親一人承擔,房產證上也是父親名字。他讓女人進來住,請問我可以讓她離開嗎?我的父親用各種理由,拒絕給我生活費和零花錢,轉而給那個女人買衣服買鞋子等等,這是可以的嗎?我只想讓那個女人離開我家



大律云律師團精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你沒有權力讓她離開,因為與誰生活在一起是你的父親決定的,他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你可以要求你父親給付你的撫養費,可以跟你媽媽商量要求變更撫養權,由你媽媽撫養你,讓你爸爸給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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