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離婚,男方該承擔什么費用

導讀:
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是在生下孩子一年之內以及流產的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其賠償金主要由: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 (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構成三、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一、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給予補償的條件(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在懷孕期間如果兩人感情出現狀況且還未領取結婚證,屬于同居關系,這種狀況下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孩子依照同居關系處置,二、懷孕期間女方離婚的補償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如果女方選擇放棄孩子,男方要承擔手術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費用。
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是在生下孩子一年之內以及流產的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如果兩人感情出現狀況且還未領取結婚證,屬于同居關系,這種狀況下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孩子依照同居關系處置。如果女方選擇放棄孩子,男方要承擔手術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費用。如果女方選擇生下孩子,男方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
懷孕期間離婚了,可以要求賠償多少?
一、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給予補償的條件
(一)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是因為女方有自己的過錯;是因為這時已經不存在婦女的身心都處于比較虛弱的狀態的情況;是因為這時女方已經不是處于弱勢地位,相反,男方處在弱勢地位;是綜合雙方情況,最好地保護弱者利益的結果。)(二)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二、懷孕期間女方離婚的補償
如果在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其處理跟一般離婚案件區別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賠償的多少,不是因為在懷孕期間還是不在。賠償要看是否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若無,一方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但若另一方為了早點離婚,愿意補償或少分財產,這也是可以的。其賠償金主要由: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生活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 (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構成三、 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懷孕期間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綜上所述,婦女在孕期提出離婚相對男方來說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間,這是法律對于孕期婦女特殊保護的體現。
以上是懷孕期間離婚賠償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