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多少

導讀: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就跟共同財產的分割的道理都是一樣的,應該平等的去對待,對于共同債務,并不是根據雙方收入狀況的多少來決定的,但是,自己如果能夠舉證其中有些債務是對方的個人債務的話,那在夫妻共同債務的這一部分是要把當事人的個人債務刨除出去的。
一、離婚后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多少
1、離婚后只要是夫妻共同債務,都需要共同承擔。主要有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債務。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哪些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2、能夠證明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債權人不能證明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5、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6、夫妻一方因個人不正當、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等所負的債務;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如一方實施犯罪、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8、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就跟共同財產的分割的道理都是一樣的,應該平等的去對待,對于共同債務,并不是根據雙方收入狀況的多少來決定的,但是,自己如果能夠舉證其中有些債務是對方的個人債務的話,那在夫妻共同債務的這一部分是要把當事人的個人債務刨除出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