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多久沒有同居婚姻可以自動解除

導讀:
一夫妻雙方多久沒有同居婚姻可以自動解除夫妻婚姻關系是不會因為分局時間過長自動解除的婚姻相關法律規定分居兩年只是單方提出訴訟離婚的條件而不是分居兩年后就會自動離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夫妻雙方多久沒有同居婚姻可以自動解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婚姻關系是不會因為分局時間過長自動解除的婚姻相關法律規定分居兩年只是單方提出訴訟離婚的條件而不是分居兩年后就會自動離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后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第一夫妻雙方對離婚須達成合意也就是夫妻雙方均明確表示自愿同意離婚
第二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也就是夫妻雙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錢的撫養費以及相關探視的問題已達成一致。當然如果沒有孩子第二點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的處理已達成一致。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于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協議一致民政局也無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還是要去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采用協議離婚形式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否則民政機關是不予辦理離婚手續的。也就是說如果有以下情況出現當事人不能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