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的財產算不算共同財產

導讀:
分居后的財產算不算共同財產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不存在了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或者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該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產生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對于分居兩地的夫妻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各自所有對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那么分居后的財產算不算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不存在了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得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或者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四條的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后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是法律上所稱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處理權。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該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產生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對于分居兩地的夫妻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各自所有對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