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北京離婚流程是怎樣

導讀: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如果走訴訟離婚的途徑,那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戶口的外地人不能在北京協議離婚,只能走訴訟離婚的途徑,即便你們雙方對離婚問題沒有任何爭議。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另外須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是現役軍人,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非軍人一方不能提起離婚訴訟。關于外地人北京離婚流程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戶口的外地人不能在北京協議離婚,只能走訴訟離婚的途徑,即便你們雙方對離婚問題沒有任何爭議。如果走訴訟離婚的途徑,那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準予離婚的以下法定理由: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第五項就是酌定情節,但是其導致感情破裂的程度仍然需要達到第一項到第四項情形的程度。另外須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是現役軍人,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非軍人一方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