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男方是否能起訴離婚

導讀:
但是,在哺乳期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的,則可以視情況判決離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那么哺乳期男方是否能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哺乳期內男方不能提出離婚是婚姻法對男方提出離婚的限制性規定,主要是為保障婦女兒童的權益。但是,在哺乳期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的,則可以視情況判決離婚。
辦理訴訟離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須提供以下證件: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申請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費。
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
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結婚時間年歲太久,查找不到當時的登記資料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出具證明,這種情況,只能訴訟離婚。立案時可以提供單位、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