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有前科是否不利于爭取撫養權

導讀:
離婚男方有前科是否不利與爭取撫養權是的,這種情況下對女方有利。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如果喪偶一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等條件是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長的,則可取得孩子撫養權。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但如若孫子女的父母雙方已經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確無能力撫養,或父母雙方均己喪失撫養能力;孫子女未成年,需要撫養;且祖父母具有撫養孫子女的經濟負擔能力。那么離婚男方有前科是否不利于爭取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男方有前科是否不利與爭取撫養權是的,這種情況下對女方有利。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如果喪偶一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等條件是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長的,則可取得孩子撫養權。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但如若孫子女的父母雙方已經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確無能力撫養,或父母雙方均己喪失撫養能力;孫子女未成年,需要撫養;且祖父母具有撫養孫子女的經濟負擔能力。關于離婚男方有前科是否不利于爭取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男方有前科是否不利與爭取撫養權
是的,這種情況下對女方有利。法官會考慮孩子的成長是不是會受不良影響。
離婚后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出現以下法定事由時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系: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喪偶改嫁孩子撫養權的問題是怎么規定的
一般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是歸父母所有的。
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也就是說如果喪偶一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等條件是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長的,則可取得孩子撫養權。
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但如若孫子女的父母雙方已經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確無能力撫養,或父母雙方均己喪失撫養能力;孫子女未成年,需要撫養;且祖父母具有撫養孫子女的經濟負擔能力。以上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才能產生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撫養義務。我國《民法典》第1074條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義務作了明確規定。許多家庭中,由于父母未盡到撫養義務,子女是在祖父母培養、撫育下長大成人的,只要教育得當,孩子均能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