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什么補貼

導讀: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八)簽訂之日后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那么離婚有什么補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是沒有什么補貼的,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李××,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長沙市××××××,身份證號碼:372××××××××××××××××。
王××,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長沙市××××××,身份證號碼:372××××××××××××××××。
我倆于XX年X月X日注冊登記結婚。婚后由于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為了免除以后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之日起至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一)××年X月年購得位于XX市××區××××住房一套(房屋處于李××所在工作單位內),房產證號:長房權證××字第××××號,三室一廳,70.39平方米,為李××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李××單獨所有,張××無任何所有權利。
(二)××年X月屬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遷,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XX市××區××××),二室一廳,100平方米,房屋補差價款及所有裝修費用均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劉××單獨所有,王××無任何所有權利。
(三)××年張××在××縣××村建有私房一棟,與父母同住,建房費用已由李××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張××單獨所有,李××無任何所有權利。
(四)將來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財產,歸王××單獨所有。
(五)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為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六)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為,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第六、第七條內容適用于婚姻存續期內簽訂之日后的行為。
(八)簽訂之日后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簽字:
協議人簽字:
根據《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