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失獨家庭有補助嗎

導讀:
“失獨家庭”指獨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養子女的家庭。失獨家庭扶助金,即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國家對于是失獨家庭老人提供的補償金。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離婚失獨家庭有補助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失獨家庭領取扶助金的資格、方式、金額根據每個地區的具體政策有不同規定,建議您在您領取扶助金的機構詢問其相應政策。“失獨家庭”指獨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養子女的家庭。失獨家庭扶助金,即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國家對于是失獨家庭老人提供的補償金。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地域管轄是離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以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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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確定離婚補償款如何分割時,首先要明確的是此時討論的是離婚前的拆遷補償款在離婚時的分割,因此,離婚時拆遷補償款如何分配就需要確定房子的產權歸屬于哪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