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怎么離婚

導讀:
家庭暴力怎么快速離婚? 家庭暴力想離婚的,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無過錯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醫院的病歷、報警記錄,還有以前發生家庭暴力的相應證據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家庭暴力可以離婚嗎
什么是法律意義上的家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可見,家庭暴力有身體上虐待、言語上謾罵、精神上摧殘等表現方式,本質上是對家庭成員身體及人格等的傷害。
家庭暴力的主體通常是家庭成員之間,另外,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也可以參照執行。
家庭暴力想離婚的,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無過錯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醫院的病歷、報警記錄,還有以前發生家庭暴力的相應證據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家庭暴力怎么離婚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要向法庭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家暴的事實:
01遭受暴力侵害后,受害人應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發、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02書面證據
加害人在訴訟前出于愧疚、維持婚姻關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等。
03公安的出警記錄
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以及公安的出警記錄等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04告誡書可做庭審證
反家暴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機關處理以后,如果不構成治安管理處罰,公安機關將進行批評教育或出具告誡書。家暴受害者向法院提交的離婚訴訟,公安機關出具的《告誡書》可成為法院審判家暴離婚案件的證據。
05證人證言
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06傷情鑒定意見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同時可以進行傷情鑒定,由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作為家暴的證據。
07照片與視頻
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家庭暴力怎么快速離婚
在《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中,就對遭受家庭暴力時,受害人救助的渠道等作了詳細規定。
首先,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及當地派出所報案是比較及時有效的救助方式。
一是公安機關的出警可以及時制止暴力行為;
二是公安機關的出接警記錄可以作為受害人維權的有效證據;三是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暴力行為的輕重給予加害人相應的治安處罰或出具告誡書。
其次,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也是自我保護很好的維權方式。
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時可以向居住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民法院可采?。航贡簧暾埲藢嵤┘彝ケ┝?、禁止被申請人騷擾、接觸、跟蹤申請人、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等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