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家庭暴力妻子想離婚丈夫不肯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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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家庭暴力妻子想離婚丈夫不肯怎么辦若是因為家暴,妻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家暴是可以離婚的。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那么不堪家庭暴力妻子想離婚丈夫不肯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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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家庭暴力妻子想離婚丈夫不肯怎么辦
若是因為家暴,妻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家暴是可以離婚的。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婦女權益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等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受害婦女還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婦女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婦女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