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月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導讀:
2012年1月1日起,江西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我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10年7月1日起執行的。調整后,江西五個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1.5%,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8.7%。那么江西下月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2年1月1日起,江西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我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10年7月1日起執行的。調整后,江西五個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1.5%,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8.7%。關于江西下月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2年1月1日起,江西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22日,記者從省人保廳獲悉,這是江西自1995年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七次調整。調整后的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即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簡稱“三險”)和住房公積金,據了解,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和江西三地有此做法。
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我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10年7月1日起執行的。按照國“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的要求,我省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調整后,江西五個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1.5%,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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