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導讀:
2021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1、2021年1月20日,江西省統計局公布 2020年度江西省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56元,根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即日起,江西地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38556元/年進行計算。那么2022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21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1、2021年1月20日,江西省統計局公布 2020年度江西省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56元,根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即日起,江西地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38556元/年進行計算。關于2022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21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1、2021年1月20日,江西省統計局公布 2020年度江西省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56元,根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贛高法(2020)45號)規定,即日起,江西地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38556元/年進行計算。
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傳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明確授權各地可以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即地部分地區實行同命同價,均已城鎮標準核算賠償。具體可查看本專題地區的詳細賠償標準。
3、關于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的規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對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出法律解釋后,《實施條例》未再規定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2008-08-17】公安部發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4、江西全省已實施“同命同價”的規定。
二、江西省賠償項目和計算公式
1、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2、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
3、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喪失勞動能力)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