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速裁機制為訴訟再縮時間

導讀:
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大港法院積極探索、科學配置,建立了符合審判運行客觀規律的便民速裁機制,確保案件在各個訴訟環節都可以順暢地進入審判“快速路”。了解到,大港法院的便民速裁機制賦予立案法官、庭前準備法官和速裁組法官以速裁審判權,將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和雙方當事人愿意選擇速裁解決糾紛的民商事案件,及時納入速裁案件審理范圍,使訴前調解、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審前調解各個訴訟環節有機銜接,滿足了訴訟群眾在各個訴訟環節的糾紛解決需求。那么天津大港速裁機制為訴訟再縮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大港法院積極探索、科學配置,建立了符合審判運行客觀規律的便民速裁機制,確保案件在各個訴訟環節都可以順暢地進入審判“快速路”。了解到,大港法院的便民速裁機制賦予立案法官、庭前準備法官和速裁組法官以速裁審判權,將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和雙方當事人愿意選擇速裁解決糾紛的民商事案件,及時納入速裁案件審理范圍,使訴前調解、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審前調解各個訴訟環節有機銜接,滿足了訴訟群眾在各個訴訟環節的糾紛解決需求。關于天津大港速裁機制為訴訟再縮時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位被醫療糾紛纏繞多年的農村婦女,在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多次找有關部門解決未果的情況下,陷入絕望的境地。近日,當她抱著最后一線希望來到天津市大港區人民法院的時候,法官及時聯系被告醫院,通過調解,醫院當天就支付了賠償款項,這位婦女感激地說:“沒想到法院為百姓辦實事這么快!”這是大港法院即立、即審、即調、即判、即結的便民速裁機制帶來的實際效果。
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大港法院積極探索、科學配置,建立了符合審判運行客觀規律的便民速裁機制,確保案件在各個訴訟環節都可以順暢地進入審判“快速路”。速裁機制運行兩年來,共審結民商事案件2308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比重的32%,平均審限11.1天,調解撤訴率90.6%。便捷高效的速裁機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眾訴訟,減輕了群眾訴累,同時節約了司法資源。
了解到,大港法院的便民速裁機制賦予立案法官、庭前準備法官和速裁組法官以速裁審判權,將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和雙方當事人愿意選擇速裁解決糾紛的民商事案件,及時納入速裁案件審理范圍,使訴前調解、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審前調解各個訴訟環節有機銜接,滿足了訴訟群眾在各個訴訟環節的糾紛解決需求。與此同時,為簡化審批程序,減少中間環節,對納入速裁審理范圍的案件,通過庭前詢問,發現具有被告提出反訴、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達、案件需要評估、鑒定等不適宜速裁審理情形的,經庭前準備后,直接移送業務庭審理,不需要審批。這種擯棄部門利益和條塊分割,全院“一盤棋”的思想,確保了速裁機制高效有序、暢通無阻的健康運行。
兩年的審判實踐顯示,方式靈活的便民速裁機制,凸現了其方便快捷的價值功能。一是機制靈活。許多當事人不需要答辯期,不需要取開庭傳票,只需要電話通知,徑行開庭、調解和領取法律文書。機制靈活的速裁機制充分尊重了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大大縮短了從立案到開庭的時間。二是時間靈活。以往開庭時間由法官確定,當事人無權選擇。而便民速裁機制可以讓當事人協商選擇開庭時間或預約休息時間開庭,真正體現了司法便民的宗旨。三是地點靈活。大港區位于城鄉結合部,涉農案件多,邊遠地區農村當事人不僅法律知識欠缺,而且交通不便。速裁法官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深入農村巡回審理就地辦案。到當事人住所地開庭和調解,不僅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訴訟,也便于邀請當事人親屬、司法所、村委會干部參加旁聽和調解,有利于調解解決糾紛。
大港法院院長張健介紹說,速裁機制運行兩年來取得了司法便民與審判質效雙贏的效果。最初,僅僅規定了離婚、扶養、撫育、贍養、繼承、債務、借款、租賃、供用熱力合同、督促程序等十類案件可以納入速裁案件審理范圍,因此,2007年,速裁案件占民商事案件比重僅為29%。實踐中,速裁審判效率與效果的不斷提升使院黨組下決心逐步擴展了速裁案件范圍,目前,除勞動爭議案件外,速裁案件范圍不再受案由的限制,使速裁案件比重不斷上升,2008年達到了34%,2009年1至5月已經達到了39%。而速裁案件范圍的擴展又進一步提升了民商事審判的效率與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