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屋租賃怎么簽合同

導讀:
1、協議書中要寫明違約條款;2、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3、寫清住房用途;4、寫明轉讓條款;等等。那么鄭州房屋租賃怎么簽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協議書中要寫明違約條款;2、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3、寫清住房用途;4、寫明轉讓條款;等等。關于鄭州房屋租賃怎么簽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協議書中要寫明違約條款;
2、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3、寫清住房用途;
4、寫明轉讓條款;等等。
5、租賃雙方持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6、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鑒證,審查初步通過后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7、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8、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后,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9、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10、收費標準,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賃監證費,租賃雙方各負擔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