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的類型劃分

導讀:
小產權房是相對商品房而言。也就是說,具有房管局頒發的房產證和縣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是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這種類型的小產權房,不但土地使用違法,建造施工也違法,是嚴重的違章建筑。二是違章建筑,取得土地和建造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購買該類小產權房,那么風險是巨大的。由此可見,鄉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那么小產權房的類型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產權房是相對商品房而言。也就是說,具有房管局頒發的房產證和縣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是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這種類型的小產權房,不但土地使用違法,建造施工也違法,是嚴重的違章建筑。二是違章建筑,取得土地和建造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購買該類小產權房,那么風險是巨大的。由此可見,鄉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關于小產權房的類型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相對商品房而言。也就是說,具有房管局頒發的房產證和縣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屋是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雖然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但有房管局頒發的房產證,而且是建造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比如說房改房、集資房也是大產權房。大產權房依據《物權法》,可以自由流通,具有完全的物權。
二、小產權房的類型
小產權房的建造分三種:
1、在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居住,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根本不能夠購買;
2、在集體建設土地上建造的房屋,雖然其建造土地是合法審批的,但建造成居住房屋則是違法的,主要表現為某些集體經濟組織為謀利,將用于鄉鎮企業和工業等建設用地私自建造成公寓性質出售或出租謀利;
3、擅自占用農用非建設用地違法建設。這種類型的小產權房,不但土地使用違法,建造施工也違法,是嚴重的違章建筑。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小產權房分兩種類型:一種是合法的農村房,只是依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之法律規定,銷售行為屬于違法,城鎮居民購買屬于無效的法律民事行為。二是違章建筑,取得土地和建造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購買該類小產權房,那么風險是巨大的。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由此可見,鄉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但這并不是說鄉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是可以轉讓、置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