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應注意問題有哪些

導讀: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范圍《最高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應注意問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范圍
《最高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應注意問題
1、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期限
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受訴訟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的規定,如果受害人是在城鎮生活多年的農村居民,且在城鎮有收入的,死亡賠償金應當按照其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予以計算。如果受害人有證據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可以看出,這些數據的標準和殘疾賠償金的標準是一致的,只是殘疾賠償金是按照傷殘級別對應的賠償比例來計算的。死亡賠償金與傷殘賠償金一樣,同樣適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3、死亡賠償金的支付方式
死亡賠償金賠付的方式只有一次性賠償一種,不適用定期金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