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請求損害賠償?

導讀:
常見的哪些違章行為不能獲得保險賠償?日前,區法院就車主陳先生狀告保險公司要求理賠14萬余元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僅需支付陳先生保險金2000元,對陳先生其余訴請均不支持。繳納一年保險2006年10月8日,陳先生將其所有的一輛滬牌車,向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輛保險,保險期限自2006年10月9日零時至2007年10月8日24時。那么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請求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開車人以為萬事有保險,因而開車時并不加應有的小心,他們覺得出了事情就可以要保險公司賠償,經濟學上稱之為“道德風險”。其實有時候,即使發生了車輛事故,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償。如果您了解保險公司的拒賠規定,就能在車輛使用或索賠時避免不當行為,減少被拒賠的可能性,也就減少點自己的損失。
下面就有一些情況下的拒賠,供大家參考。
如果您還想了解具體到各個險種的拒賠情況,請到各險種條款中查看常見除外責任。常見的哪些違章行為不能獲得保險賠償?
(1)對于駕駛證方面的:無有效駕駛證的;所駕車輛與駕駛證上準駕車型不符的;持軍隊或武警部隊駕駛證駕駛地方車輛;持地方駕駛證駕駛軍隊或武警部隊車輛。駕駛員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發生保險事故。
(3)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4)私有車輛用做營業用途(俗稱黑車)。
案例分析:
車輛一旦投保,發生交通事故就能獲得保險賠償嗎?日前,區法院就車主陳先生狀告保險公司要求理賠14萬余元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僅需支付陳先生保險金2000元,對陳先生其余訴請均不支持。
繳納一年保險
2006年10月8日,陳先生將其所有的一輛滬牌車,向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輛保險,保險期限自2006年10月9日零時至2007年10月8日24時。
根據“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機動車輛保險條款(2006版)”規定:“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負責賠償責任: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是否屬于逃逸
2007年10月8日下午4時許,經陳先生允許,駕駛員許某駕駛該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車輛損失9.09萬元。許在事故發生后棄車逃離事故現場,3天后赴交警部門接受處理。交警大隊認定許承擔全部責任,并對第三方作出賠償。之后,陳先生據此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要求。2008年3月5日,保險公司開出《拒賠通知書》。為此,陳先生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14萬余元。
法庭上,保險公司辯稱,陳先生車輛發生事故后,駕駛員逃離現場,按照約定,保險公司有權不予理賠。
陳先生則聲稱,許離開事故現場是因為同車婦女受了驚嚇,陪同她去醫院治療,該行為不能認定是逃逸。另外,保險公司未就免責條款作出說明,即便駕駛員的行為屬于逃逸,也不能免除保險公司的責任。
符合免責條件
法院認為,保險公司在向陳先生出具的《機動車輛保險單》中對保險條款、責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等有明示提醒,該保險條款對陳先生有約束力。陳先生的車輛對第三方造成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應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在賠償限額內賠償,即應賠償陳先生機動車強制保險財產損失保險費2000元。
涉及許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遺棄保險車輛離開現場的行為,法院認為,本案的事故并未造成車上人員受傷,且許在離開事故現場發現車上人員無傷病后,又未及時趕回現場處理事故,而是事隔3天后才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該行為應認定符合保險條款約定的“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應免除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據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