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效力如何

導讀:
交通事故調解書的效力,是指依據當事人達成的協議由法院所制作的調解文書在法律上的拘束力。規定,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或對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因此,人民法院的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和調解筆錄依法生效后,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議,在法律上已最終解決,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訴,這是法院調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調解書和特定的調解筆錄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決書一樣,當事人即喪失了上訴權。那么交通事故調解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解書的效力,是指依據當事人達成的協議由法院所制作的調解文書在法律上的拘束力。規定,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或對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調解書和調解筆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當事人的調解協議是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的前提和基礎。當事人的調解協議,是當事人雙方對解決他們之間爭議的合意,具有契約的性質,但只有經人民法院確認后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是對當事人協議的確認,是調解協議產生法律上拘束力的法定條件;生效的調解書與調解筆錄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確定當事人間民事法律關系的效力
人民法院的調解書送達當事人或調解筆錄生效后,表明雙方當事人對曾經發生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已經取得共識并得到法律的確認,原先爭議的法律關系演變為無爭議的法律關系,權利方應依法行使權利,義務方應依法履行義務,雙方當事人從此不得對此法律關系再發生爭議。這是法院調解書在實體法上的效力。
(二)結束訴訟的效力
當事人的調解協議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達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和調解筆錄,則是在法律上對當事人調解協議的確認。因此,人民法院的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和調解筆錄依法生效后,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議,在法律上已最終解決,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訴,這是法院調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調解書和特定的調解筆錄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決書一樣,當事人即喪失了上訴權。當事人如對法院的調解書和調解筆錄有異議,也不能提起上訴。調解協議是雙方當事人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達成的,并在調解書送達前和調解筆錄依法生效前,還允許雙方當事人反悔。所以對生效的調解書和調解筆錄,在法律上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
(三)強制執行的效力
調解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達成的,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能自覺履行。但在司法實踐中,有的當事人拒不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義務,于是就發生強制執行問題。依照法律規定,若調解書有給付內容的,一方當事人又不履行確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