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自然人訂立合同的能力

導讀:
自然人訂立合同的能力在民事權利能力方面一般不會存在瑕疵,只要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范即可。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不滿十周歲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認為其不能親自進行包括訂立所有合同在內(nèi)的全部民事活動,對此我們并不贊同。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不具有該資格的人不能訂立合同自不待言。由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的取得、消滅及內(nèi)容等有著非常大的差別,所以在考察訂立合同的能力時應該區(qū)別對待。那么合同法-自然人訂立合同的能力。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然人訂立合同的能力在民事權利能力方面一般不會存在瑕疵,只要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范即可。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不滿十周歲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認為其不能親自進行包括訂立所有合同在內(nèi)的全部民事活動,對此我們并不贊同。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不具有該資格的人不能訂立合同自不待言。由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的取得、消滅及內(nèi)容等有著非常大的差別,所以在考察訂立合同的能力時應該區(qū)別對待。關于合同法-自然人訂立合同的能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然人訂立合同的能力在民事權利能力方面一般不會存在瑕疵,只要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范即可。民法中關于民事權利能力的規(guī)定屬于強制性規(guī)定,不允許基于當事人的意志予以限制或者排除。由于自然人在民事行為能力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所以自然人訂立合同的能力就有著很大的不同。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和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并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訂立合同的民事活動。十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如果訂立某類合同的民事活動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即應認定其有訂立該類合同的能力。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不滿十周歲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認為其不能親自進行包括訂立所有合同在內(nèi)的全部民事活動,對此我們并不贊同。外國民法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哪些民事活動通常設有明文規(guī)定,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對此雖無明文,但也未禁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所有的民事活動,所以我們認為應從實際出發(fā),認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親自進行某些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的細小的民事活動,例如訂立購買價格較低的文具用品和零食的合同,否則就會影響到這些合同的效力,這樣很顯然與實際生活相悖。另外,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的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一樣,他們親自進行的以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為內(nèi)容的,只對他們有利的民事活動,包括訂立合同,也應認為有效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不具有該資格的人不能訂立合同自不待言。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取得和行使民事權利,承擔和履行民事義務的資格。要求訂立合同的民事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法實行意思自治原則,意識能力是民事主體意思自治的必要條件。
由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的取得、消滅及內(nèi)容等有著非常大的差別,所以在考察訂立合同的能力時應該區(qū)別對待。不具有訂立某些合同能力的人雖然可以成為合同的主體,但是不能根據(jù)自己的意志訂立該類合同,如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該類合同的行為應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該類合同的行為應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