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

導讀:
在施工過程中,安全一直是倍加關注的問題。安為了保證施工安全,不僅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保護,同時也要對施工工程實施保護,網友們想知道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為此大律網小編搜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
(1)基坑開挖之前,要按照土質情況、基坑深度以及周邊環境確定支護方案,其內容應包括;放坡要求、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選擇、開挖時間、開挖順序、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須針對施工工藝結合作業條件,對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業條件的安全及防止周邊建筑、道路等產生不均勻沉降,設計制定具體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諸實施。
(3)高層建筑的箱形基礎,實際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隨上層建筑荷載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設置三層或四層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過5~6m,且面積較大,給基礎工程施工帶來很大困難和危險,必須認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時應注意的問題
(1)工程場地狹窄,鄰近建筑物多,大面積基坑的開挖,常使這些舊建筑物發生裂縫或不均勻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樓較深,裙房較淺,因而需仔細進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時先挖一部分淺坑,再加支撐或采用懸臂板樁;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減少板樁上的土壓力;
(4)當采用鋼板樁時,合理解決位移和彎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內還需設置明溝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
(6)大面積基坑應考慮配兩路電源,當一路電源發生故障時,可以及時采取另一路電源,防止停止降水而發生事故;
總之,由于基坑加深,土側壓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現,所以必須做專項支護設計以確保施工安全。
支護設計方案的合理與否,不但直接影響施工的工期、造價,更主要還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否有直接關系,所以必須經上級審批。
三、建筑工程的基坑支護
基坑支護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保護相鄰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設施的安全;利用支護結構進行地下水控制,施丁降水可能導致相鄰建筑物產生過大的沉降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此時需采用局部回灌工藝;節約施工空間,在施工現場不允許放坡時,使用支護結構可將開挖空間限制在主體結構基礎平面周邊外不大的范圍內;減小基礎底部隆起,由于開挖卸荷,基坑和其周圍的土體會發生回彈變形和隆起,嚴重時可造成基底坑隆起失效,合理地設計和施工支護結構,可使這種變形大大減小;利用永久性結構作為支護結構的一部分,如作為主體結構地下室的外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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