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和雇主責任競合如何要求賠償?

導讀: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第三百八十六條 倉單應載事項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這一不法行為同時符合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同時并存,相互沖突,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那么侵權責任和雇主責任競合如何要求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侵權責任和雇主責任競合如何要求賠償?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第三百八十六條 倉單應載事項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二、民事責任競合的特點有哪些?
(1)行為人第一百六十一條 支付價款的時間只實施了一個民事違法行為。一個違法行為同時觸犯不同的法律規范,并符合不同的責任構成要件,由此產生數個法律責任,是民事責任競合構成的前提條件。行為人應只是實施一個違法行為,而非多個違法行為;數人共租賃合同糾紛同侵害他人或實施共同危險行為,也是一個違法行為。如果行為人實施數個違法行為,不論其觸犯的法律規范、其責任的構成要件等是否相同,均不屬于責任競合,行為人應分別承擔責任。
(2)一違法行為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責任構成要件。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事責任的競合,就其本質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個部分法律規定本身的相互分離與交叉所造成的;第一百二十五條 合同解釋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違法行為本身的復雜性所致。如同一違法行為,即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又違反侵權行為法的規定,而兩種民事法律分別都規定這一違法行為的民事責任,責任競合由此形成。
(3)必須是同一民事主體。引起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同時發生第四百二十八條 生效日期及廢止條款的同一不法行為,是由一個民事主體行紀人占有委托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托物。實施的。這一不法行為同時符合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因而,其第二百六十一條 驗收質量保證可能承擔雙重責任的主體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雙重請求權的主體也是同一人。
(4)只能發生同一給付內容。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同時并存,相互沖突,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但約定支付價款以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為條件的,在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所在地支付。但當事人只第四十五條 附條件的合同能獲得一次給付滿足,如同時并存獲多次滿足,對行為人是不公平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責任競合就是屬于違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法的第一百五十條 標的物權利瑕疵擔保行第二十四條 承諾期限的起點為同時存在兩個或者是兩個以上的責任,只要造成他人的財產或者是人身權益受以損害,那么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而對于賠償的標準就會按受害者實際受到的傷害來進行處理,這樣才能確保到受害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