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導讀:
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是需要由車主來承擔保險賠償范圍外的責任的。所以根據相關法規來講,在無償代駕的情況下,車主是運行利益的受益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賠償責任應該由被幫工人、也就是車主承擔。具體責任劃分如下: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一、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朋友代駕發生交通事故的話,是需要由車主來承擔保險賠償范圍外的責任的。因為朋友代駕這種行為,實際上只是一個幫忙的行為,并沒有出現雇傭關系,嚴格意義上講應該算到幫工的范疇里。所以根據相關法規來講,在無償代駕的情況下,車主是運行利益的受益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賠償責任應該由被幫工人、也就是車主承擔。隨著汽車的普及,雇司機開車這種情況,已經不止局限在專職司機的這個范疇里了。很多出行游玩,或者是有特殊需求的朋友,也會臨時雇一個代駕司機幫忙。
具體責任劃分如下:
1、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2、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的侵權責任】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二、車輛代駕發生事故后理賠的流程是什么?
1、報案。
當自己的車輛出現意外情況或是交通事故的時候,在第一時間報案,如果錯過了24小時的最佳報案時間,將不利于取證。另外就是在48小時以內與保險公司聯系,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縮短理賠時間,推進理賠的進度,保險公司在接到車主報案之后,就會派出專業人員進行勘察,確定車輛破損情況。
2、車輛的修理。
在保險公司以及公安部門檢查之后才可以進行車輛修理。正常程序進行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在車輛進行修理之前確定車輛的損失情況,以便于核對理賠的金額以及損失的零件等,所以車主一定要注意,在保險公司以及公安部門檢查之后才可以進行車輛修理。這個環節是車輛事故理賠的關鍵,如果車輛受到的損傷比較嚴重,有的還需要拆檢來確定損失程度或是查詢事故出現的主要因素,在此期間也有可能把受損車輛送到鑒定中心進行檢驗。
3、領取車輛事故理賠款。
在完成上述兩個步驟之后,投保人或是被保人需要在10個工作日以內提供相關的理賠證據給保險公司,具體包括:事故的鑒定書以及責任書、修理的發票、具體的醫療費用票據、保單正本與復印件、身份信息、駕駛證的正本與復印件等相關資料,保險公司都會進行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