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出車禍交通事故的劃分

導讀: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是,如果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代駕出了交通事故應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如果事故原因在于車輛本身存在故障、車主錯誤指示等原因,那么交通事故的責任應由車主承擔(對內)。雙方應是侵權關系,誰違反的交通法規,誰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失就應承擔相應責任。那么代駕出車禍交通事故的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是,如果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代駕出了交通事故應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如果事故原因在于車輛本身存在故障、車主錯誤指示等原因,那么交通事故的責任應由車主承擔(對內)。雙方應是侵權關系,誰違反的交通法規,誰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失就應承擔相應責任。關于代駕出車禍交通事故的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代駕出車禍交通事故的劃分
代駕責任的劃分要根據各種關系來區分,如下:
1、無償代駕:按幫工關系處理。無償代駕通常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在這種情況下,代駕者和車主是一種無償幫工關系。
2、雇人代駕:按雇傭關系處理。車主臨時花錢雇人代駕,雙方之間形成雇傭關系。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是,如果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公司代駕:按委托關系處理。
4、酒店代駕:按消費合同處理。
5、代駕違章:誰開車誰負責。
代駕合同類似于承攬合同關系。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承攬人在承攬過程中因自己的過錯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承攬人獨立承擔責任。另因代駕者與代駕公司構成雇傭關系,根據《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九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代駕出了交通事故應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
二、代駕時出了交通事故有兩方面關系須加以分析:
1、代駕者與車主之間的合同關系。如果事故原因在于車輛本身存在故障、車主錯誤指示等原因,那么交通事故的責任應由車主承擔(對內)。
2、代駕者與對方車輛駕駛者關系。雙方應是侵權關系,誰違反的交通法規,誰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失就應承擔相應責任(按雙方責任比例分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