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農村買房,法院判決無效

導讀:
遭到李某的拒絕,王某于是起訴至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李某返還購房款。法院判決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訴訟請求。原、被告簽訂房屋轉讓協議的買賣標的物不僅是房屋,還包含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原告王某并非該村村民,其不符合購買屬于村宅基地房屋的條件,且訴爭的房屋至今未辦理確權手續,雙方規避國家有關規定,私自進行房屋買賣,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屬無效合同。那么居民農村買房,法院判決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遭到李某的拒絕,王某于是起訴至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李某返還購房款。法院判決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訴訟請求。原、被告簽訂房屋轉讓協議的買賣標的物不僅是房屋,還包含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原告王某并非該村村民,其不符合購買屬于村宅基地房屋的條件,且訴爭的房屋至今未辦理確權手續,雙方規避國家有關規定,私自進行房屋買賣,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屬無效合同。關于居民農村買房,法院判決無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原告王某系臨沂市區戶口,因市區房價高,無力在市區買房,購買了臨沂郊區某村李某的拆遷還建房,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李某許諾能給王某辦出房產證。后因李某未能辦出房產證,王某要求退房,并由李某返還購房款。遭到李某的拒絕,王某于是起訴至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李某返還購房款。法院判決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訴訟請求。
本案雖然看起來是房屋買賣,但涉及了農村宅基地轉讓問題。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聯系,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原、被告簽訂房屋轉讓協議的買賣標的物不僅是房屋,還包含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原告王某并非該村村民,其不符合購買屬于村宅基地房屋的條件,且訴爭的房屋至今未辦理確權手續,雙方規避國家有關規定,私自進行房屋買賣,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屬無效合同。原、被告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房屋及購房款均應予以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