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終止合同,違約又賠償

導讀:
管某多次要求村委繼續履行合同,被村委會拒絕。管某找到王勇律師,王律師接受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村委會繼續履行承包合同,并賠償損失200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管某與村委會簽訂的機井承包合同為有效合同,雙方均應按合同內容履行義務,村委會無權單方終止承包合同,村委會構成違約,由此對管某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管某按時交納了承包費,并為村民澆了地,已按合同履行了義務。《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那么單方終止合同,違約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管某多次要求村委繼續履行合同,被村委會拒絕。管某找到王勇律師,王律師接受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村委會繼續履行承包合同,并賠償損失200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管某與村委會簽訂的機井承包合同為有效合同,雙方均應按合同內容履行義務,村委會無權單方終止承包合同,村委會構成違約,由此對管某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管某按時交納了承包費,并為村民澆了地,已按合同履行了義務。《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關于單方終止合同,違約又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2002年3月,管某與村委會簽訂了承包合同,由管某承包村里的機井,用于澆地。雙方約定了承包費為每年2000元,承包期限為十年。2006年年底,村委會換屆,新一屆村委會認為承包費太低,就要求管某增加承包費,遭到管某的拒絕。村委會認為合同不是這屆村委簽的,這屆村委有權廢止合同。2007年3月,村委會對管某承包的機井停了電,并砸開機井泵房的鎖,換了新鎖,并另行把機井發包給了村民龐某。管某多次要求村委繼續履行合同,被村委會拒絕。管某找到王勇律師,王律師接受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村委會繼續履行承包合同,并賠償損失200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管某與村委會簽訂的機井承包合同為有效合同,雙方均應按合同內容履行義務,村委會無權單方終止承包合同,村委會構成違約,由此對管某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法院判決村委會繼續履行承包合同,并賠償管某損失20000元。
管某與村委會簽訂的承包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有效合同。《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管某按時交納了承包費,并為村民澆了地,已按合同履行了義務。村委會也應按合同履行義務。新一屆村委會與上屆村委會主體并未發生變化,村委會成員的變更不影響合同的履行。村委會如認為承包費太低,合同的履行顯失公平,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承包費。而不應單方終止合同。《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村委會的行為屬于違約,就要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